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11条之规定,“禁止令”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作出的禁止性规定。具体而言,就是根据犯罪情况,在宣告缓刑的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禁止令是我国借鉴国外先进司法经验,对我国管制犯、缓刑犯的刑罚执行的具体监管措施进行了创新,是适应对非监禁罪犯改造的需要,也是预防其再犯罪的需要。在司法实务中,关于“禁止令”条款的理解与适用问题是一个全新的方向,可能是一个值得关注和讨论的问题。
一、“禁止令”的概念内容
一、“禁止令”的概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