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 Research on criminal defense

Constantly go back and forth between norms and facts · repeatedly measure between evidence and conscienceNorms, facts, evidence, conscience, human rights, justice

行为人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属自动投案

要旨
行为人接到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尽管其犯罪事实已被掌握,但由于电话通知并非强制措施,其亦未受到过讯问,在人身自由未受到实际控制前自行归案,应以“自动投案”认定。
案情
2012年7月初的一天,被告人庄晶晶、杨万子将叶某(被害人,女,1998年6月4日出生,初中学生)带至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曙东路柳王超市2单元201室,以“查验是否处女”为名,纠集了被告人高键,高键又纠集了被告人肖信挺、陈伟,在庄晶晶、杨万子的暴力帮助下,肖信挺、陈伟、高键先后强行奸淫了叶某。案发后,被告人杨万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平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受调查。

Continue Reading

在食品中违规掺入添加剂行为的定性

要旨
食品生产者向食品中违规掺入添加剂,致使食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

Continue Reading

“强盗”、“窃盗”与“抢劫”、“盗窃”

当今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明白刑法上的“抢劫”、“盗窃”的大致含义。但是,即便是接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的人恐怕也很难解释为何“抢劫”在字面上只是表达一种暴力掠夺的行为,而在刑法上的对象仅限于财物;也很难解释“盗窃”中的“窃”本身已有私下、秘密获取的意思,而“盗”在这个词中又是什么意思。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得查明这两个罪名的“身世之谜”。

Continue Reading

浅析侵占罪与盗窃罪的适用界限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一般认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而盗窃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等行为。
侵占罪与盗窃罪均属于侵财型犯罪,侵犯的法益均是财产权,主观反面均表现为非法占有支配下的故意,且客观行为均不要求以暴力或者威胁为必要,故两者在实践认定中存在混淆之处。把握两者之间的适用界限,对于正确适用刑法及保护法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Continue Reading

浅谈如何遏制农村开设赌场犯罪

2010年至2013年10月,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农村开设赌场犯罪案件106件200人,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的同时,一些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也随之抬头,农村开设赌场犯罪纠纷逐年上升,目前,在该院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排名第4,该类案件易于引发家庭予盾和社会矛盾,诱发其他违法犯罪。此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被告人多为当地村民,文化程度较低,中年人比例较大。该院近三年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多为本村村民,熟悉当地的地形、村民村风等,易于开展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村民占68%,年龄在30—50岁占72%。

Continue Reading

Craftman’s Spirit,
Strive for Excellence

Focus, Profession, Perfection

Professional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