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刑事备忘录”关注本公号欢迎投稿:myyznl@163.com(刑事理论、刑事实务、经验分享、案例精析等)欢迎扫码加入“刑事备忘录”刑法、刑诉讨论三群。当事人信息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钦州中油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钦州市小董镇东家岭。法定代表人:庞英学,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永华,该公司职员。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黄盛霞。委托代理人:李绍卫,广西桂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翟才耿。委托代理人:李绍卫,广西桂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审第三人:广西中油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防城港市港口区东部吹填区。
出于同情赠送药物致人死亡如何定性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刑事备忘录”关注本公号欢迎投稿:myyznl@163.com(刑事理论、刑事实务、经验分享、案例精析等)欢迎扫码加入“刑事备忘录”刑法、刑诉讨论三群。若群人数超过100,无法扫码加入,亲家本人hftjctjh,手动邀请您入群。【案情】2013年10月初,鹿某与魏某在火车上相识,通过交谈,鹿某得知魏某患有精神分裂症,鹿某告诉魏某其女儿曾经也患有精神分裂症,通过服用在安徽某村购买的两副药粉后治愈,现在家里还剩下一副。魏某于2013年11月3日到鹿某家中登门求药,出于同情,鹿某把女儿吃剩下的药送给了魏某。
安徽律师多次向法官行贿虽未追究刑责仍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刑事备忘录”关注本公号欢迎投稿:myyznl@163.com(刑事理论、刑事实务、经验分享、案例精析等)欢迎扫码加入“刑事备忘录”刑法、刑诉讨论三群。若群人数超过100,无法扫码加入,亲家本人hftjctjh,手动邀请您入群。当事人信息原告:李利。被告:安徽省司法厅。案件描述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2006年1月和4月,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颖东区法院)在对董炳旭、陈和平、巩固华受贿案分别作出的刑事判决中,认定了原告李利对上述三人的行贿行为。2006年11月13日,被告安徽省司法厅以李利向法官行贿为由,对李利立案查处。
办理碎尸案件的难点和要点
作者:祥乐生活,刑法学博士生,检察官小编按语:最近收了个棘手的碎尸案,有感而发十三年公诉经历,唯二两个案子被判无罪的,都是命案,其中一个就是碎尸案。这种案件几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收案时心中千万个草泥马跑过:有什么事不能好好商量,杀什么人啊?杀完就算了,奸什么尸?奸了就算了,好歹留个全尸啊?分了就算了,煮了是啥个意思?煮了居然还没完,抛尸?!还抛到N个不同的地方……心塞!一方面,当你翻阅了卷、查看了现场、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询问了证人、审查了所有证据之后——你基本上就像和被害人一样死了一遍。而且面对碎尸案被害人的残骸和现场,要比面对一般的命案有更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
未成年人犯罪后追责年龄起点不宜降低
【内容提要】近年来,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事例越来越多地曝光于公众面前,社会各界对于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事实上,当前青少年的心理并没有比以往更为成熟,其实施犯罪行为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仅仅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是治标不治本。刑罚对14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而言并不具有多大的效用,只会适得其反,对其成长极为不利。同时,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也不利于保障刑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刑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绝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无论实施何种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有担保人的情况下能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基本案情:2011年6月,张某在工商银行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2万元的信用卡用于买车,并找了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作为保证人。后张某一次性透支12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车款,同时与银行签订按月分期付款的还款协议。在2013年3月前,张某均按照协议按时归还贷款。但在2013年3月后,张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导致期间无法按时还款。张某出狱后,一直处于收入不稳定状态。银行在2013年10月份先后向其催收过二次,但张某一直没有归还贷款(超过三个月)。期间,银行从未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