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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为赌博人员发放高利贷行为如何定性

【案情】
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向李某等十多名不特定的赌博人员发放高利贷贷款,获取高额利息,涉案金额高达630000元,获取高额利息达121900元,在索债过程中,张某使用暴力殴打他人,甚至非法扣押他人车辆。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为参赌人员提供资金,是双方自愿的民间借贷行为,属于平等主体间的一种正常经济来往,张某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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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夜过程中失足女借故离开后将其强行带回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

文书摘取者: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马阳杨当事人信息原公诉机关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胜昔,男,1987年7月19日出生于湖南省湘潭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湘潭县易俗河镇青光村新华组。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06年6月被湘潭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因涉嫌犯强奸、抢劫罪于2007年5月17日被湘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经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湘潭县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炜资,男,1988年11月14日出生于湖南省湘潭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湘潭县易俗河镇牛头岭人民南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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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网瘾戒除”学校致人死亡应如何定性

 一、基本案情:    夏某与他人以某教育学院名义合伙创办了一所训练营,主要针对上网成瘾、厌学、早恋、叛逆等品行障碍的中小学生进行行为矫正。夏某任校长,并聘黄某、廖某、隋某、陈某等人为训练营教官。训练营制定的《禁闭室管理细则》明确规定,新学员入学后首先要在禁闭室内关禁闭,禁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禁闭期间,学员要在禁闭室内站军姿,背诵训练营的规章制度,并不得随意走动。学员家长在送孩子入学时需与学校签订一份《委托辅导、训练协议书》,协议规定:“训练营不排除对孩子进行适度的苦难教育、惩罚教育,以不虐待孩子或不损害孩子的健康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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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律师因在停止执业期间继续代理案件被控诈骗获刑两年

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车某某,男,1978年4月17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户籍所在地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现租住瑞光南街,因涉嫌诈骗罪,于2014年3月21日被洮北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14年7月16日经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审理经过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以白洮检刑诉字(2014)第1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车某某犯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于2014年7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依法组成合议庭。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微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车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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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五月公益讲座通知:《买卖合同风险防范》

讲座名称:《买卖合同风险防范》讲座主题:买卖合同纠纷屡见不鲜,从拖欠货款到质量争议,各类事由纷纭而起,常令纺织企业、贸易公司头痛不已。我们从合同成立与否的证据评判、标的物交付事实之认定、码单效力问题、质量检验标准、诉讼时效等多方面入手,结合主讲人经办的本地具体案例,为您全方位讲授买卖合同中的陷阱与漏洞,帮助您提前预判风险、捕捉痛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让法律为您全天候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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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检察官担任辩护人法律规定应统一

        当前,离任法官、检察官担任原任职法院、检察院办理案件辩护人的情况较为普遍,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这一问题的规定存在冲突,影响了办案效果和法治的尊严。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2013年1月1日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下称规则)第3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以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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