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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利用信用卡垫还业务进行诈骗的行为分析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曲某于2013年5月13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通过中介人张某、孟某办理信用卡垫还业务,后该两名中介人在葫芦岛市连山区某粮店内找到被害人于某进行信用卡垫还,在被害人于某向被告人曲某光大银行信用卡汇款后,曲某将该卡挂失并重新补办新卡,致被害人损失人民币37000元。
被告人曲某于2013年7月11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环球商场,通过被害人王某办理信用卡提现、垫还业务,在被害人王某向其光大银行信用卡汇款后,将该卡挂失并重新补办新卡,致被害人损失人民币35000元。
二、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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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纪委干部强令被害人交待问题后索取财物如何定性?(两份判决书不同定性)

文书摘取者: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马阳杨转载务必注明出处(人要脸,树要皮,尤其是“刑事实务”公号,不要总是冒充文书发现者)文书一梁栓商、杨雄伟犯敲诈勒索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阳春市人民法院 一审 (2014)阳春法刑初字第143号      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梁栓商,男,1974年12月19日出生于广东省电白县,汉族,高中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13年10月24日被抓获,同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经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阳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阳春市看守所。被告人杨雄伟,男,1978年7月20日出生于广东省电白县,汉族,小学文化,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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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爱过程中为寻求刺激采取重口味手段不慎致人受伤如何定性

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范某甲,吉林省长岭县人。因涉嫌犯过失致人重伤罪,于2015年8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岭县看守所。辩护人张文忠,系吉林张文忠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经过长岭县人民检察院以长检刑检捕刑诉(2015)7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某甲犯过失致人重伤罪,于2015年1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长岭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崔虹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王某甲的诉讼代理人王某乙、被告人范某甲及其辩护人张文忠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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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揽储”不足三个月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案例
庄某,系某镇粮管所所长,2012年6月20日,庄某在银行上班的朋友王某找到他说银行下揽储任务,到月底了,他的任务还没完成,希望庄某帮忙把粮管所单位账户中的公款转存到其所在银行的个人储蓄账户,庄某同意。2012年6月29日,庄某擅自决定并指使出纳李某将单位公款70万元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存到王某工作的银行,存入出纳李某的个人储蓄账户。2012年7月1日,该笔70万元钱公款及存款利息都被归还到了粮管所单位账户。事后,王某获得银行发放的揽储奖金。
分歧意见
本案中,对庄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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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构建有效的刑事辩护---以14则成功实务案例为视角

作者: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  沈沛敏律师  【内容提要】有效刑事辩护是指律师运用他的知识、技能去努力寻找控诉方办理或者起诉案件中的错误和疏失,来达到无罪、罪轻结果的过程。有效刑事辩护首先应该在遵循被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由辩护律师对案件的争议性作出基本判断,并依此确立合理的辩护目标。还应妥善处理律师辩护的独立性和执业伦理,避免使被告人陷入不利境地。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辩护律师和被告人持不同辩护目标的分散风险方法。其次辩护律师还要运用各种技能,探寻案件的规律性,在控方证据中发现辩点,在乙方证据中发掘辩点。最后辩护律师还要善于运用刑事辩护中的一些独特技巧,出奇制胜,以期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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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片安眠药抱走女婴儿,是绑架还是拐骗?

一、案情简介
陆某于2008年10月与郑某某结婚,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孩子。2010年12月,陆某在广广西蒙山县城打工时认识女青年罗某某并得知其有一个女婴,陆某便产生拐骗走该婴儿回家抚养的歪念。2011年1月28日12时左右,陆某来到蒙山找到罗某某,在罗某某租住房间,陆某将事先准备好的两片安眠药放入营养快线饮料中,让罗某某喝下饮料后晕睡在房内,陆某即趁罗某某晕睡之机将其四个月女婴抱走,后逃离县城。2011年3月17日,公安机关将被陆某拐骗的女婴解救并交还罗某某。 
二、定性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陆某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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