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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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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烟花爆竹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涉嫌巨额毒品犯罪终获无罪裁判文书汇编史上最奇葩:因给法官写信要求介绍案源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律师会见嫌疑人时究竟能否携带电脑、手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关于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再次建议“刑事备忘录”兄弟号“民商备忘录”正式启动,欢迎关注!发文单位:公安部文
号:公复字[2001]14号发布日期:2001-7-4执行日期:2001-7-4河南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对涉及烟花爆竹及炮捻案件处理问题的请示》(豫公明发〔2001〕14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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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结果与履职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能否指控其玩忽职守?

涉嫌巨额毒品犯罪终获无罪裁判文书汇编史上最奇葩:因给法官写信要求介绍案源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律师会见嫌疑人时究竟能否携带电脑、手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关于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再次建议“刑事备忘录”兄弟号“民商备忘录”正式启动,欢迎关注!   【裁判要旨】   玩忽职守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物、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本案被告人张某在工作中认真履行了职责,且朱某某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这一损失后果与被告人张某履行职责之间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故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裁定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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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力手段逼迫传销受骗人员购买产品如何定性?

涉嫌巨额毒品犯罪终获无罪裁判文书汇编史上最奇葩:因给法官写信要求介绍案源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律师会见嫌疑人时究竟能否携带电脑、手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关于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再次建议“刑事备忘录”兄弟号“民商备忘录”正式启动,欢迎关注!当事人信息原公诉机关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孙红威,无业。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5年2月14日被刑事拘留,3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靖江市看守所。审理经过靖江市人民法院审理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孙红威犯抢劫罪一案,于2015年12月30日作出(2015)泰靖刑初字第261号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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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腕自残以死相抗致被告人停止强奸是犯罪未遂还是中止?

涉嫌巨额毒品犯罪终获无罪裁判文书汇编史上最奇葩:因给法官写信要求介绍案源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律师会见嫌疑人时究竟能否携带电脑、手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关于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再次建议“刑事备忘录”兄弟号“民商备忘录”正式启动,欢迎关注!【案情】     2011年3月18日中午,被告人农国务以帮修理手机为由,将德保高中在校学生李某某带到德保县城“兴和家园”兴德楼2栋E-28号其租房,并关上房门。被告人农国务修理手机后,要求与被害人李某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李某某拒绝。被告人农国务便采用强行搂抱、摸弄等手段强行与李某某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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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嫖娼的行为是否可定介绍卖淫罪(正反两种观点)

涉嫌巨额毒品犯罪终获无罪裁判文书汇编史上最奇葩:因给法官写信要求介绍案源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律师会见嫌疑人时究竟能否携带电脑、手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关于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再次建议割腕自残以死相抗致被告人停止强奸是犯罪未遂还是中止?观点一 10月19日《人民法院报〈理论与实践〉(周刊)》B4版刊登了李友军撰著的《介绍嫖娼是否可定介绍卖淫罪》一文(以下简称“李文”)。案情为:2004年10月20日晚,金某带朋友王某、陈某去一认识的洗头房,提出让王某、陈某嫖娼,由金某付钱,王、陈两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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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偷打色情电话造成巨额话费构成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涉嫌巨额毒品犯罪终获无罪裁判文书汇编史上最奇葩:因给法官写信要求介绍案源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律师会见嫌疑人时究竟能否携带电脑、手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关于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再次建议割腕自残以死相抗致被告人停止强奸是犯罪未遂还是中止?案情     王某是吉水一公司职工,单位交电话费时发现上月话费骤增8000多元,单位领导召开会议通报了此事。李某看到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主动找领导承认自己在单位值班时经常偷打“情感热线”。后经电信部门核实,李某打色情电话的费用共计8215元。    分歧       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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