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被告人吴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抢劫罪和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和十一年,数罪并罚因总和刑期为3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在监狱执行2年后,因琐事与同监的陈某发生争执,后经管教民警调解言和。但吴某依然怀恨在心,第二天仍伺机将陈某打成重伤,依法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分歧】 对于本案中被告人吴某的行为该如何并罚便成为极具争议的问题。
【案情】 被告人吴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抢劫罪和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和十一年,数罪并罚因总和刑期为3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在监狱执行2年后,因琐事与同监的陈某发生争执,后经管教民警调解言和。但吴某依然怀恨在心,第二天仍伺机将陈某打成重伤,依法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分歧】 对于本案中被告人吴某的行为该如何并罚便成为极具争议的问题。
【裁判要旨】空白支票经行为人授权被害人补记,可视为签发行为已经完成。如支票账户中无对应资金,则行为人提供该支票的行为与签发空头支票无异,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以票据诈骗罪论处。
案号 一审:(2015)普刑初字第401号 二审:(2015)沪二中刑终字第765号
【裁判要旨】被告人庭前供述被一审判决采信的,二审即可以成为非法证据排除的对象。被告人一审认罪,二审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非法取证的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虽不属于一审结束后才发现的情形,也应当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被告人在不违背自己意愿情况下作出的有罪供述,不属于刑讯逼供收集的证据,没有必要进行合法性调查。 案号一审:(2012)阜刑初字第00224号二审:(2013)皖刑终字第00167号复核:(2013)刑一复47100422号
【案号】(2011)浦刑初字第685号【案情】2006年10月,被告人孙建军(化名)经人介绍与被害人金某某(化名)相识,2008年9月24日双方登记结婚。在领取结婚证书的当晚,被告人孙建军提出要与被害人金某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金某某的拒绝。之后,双方从未共同生活,财产也各归自己所有。2010年3月被害人金某某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5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驳回金某某要求与被告人孙建军离婚之诉,双方均未上诉(被害人原拟过6个月再起诉离婚),判决于2010年6月9日生效。
由于法律观念淡薄,对毒品类犯罪知之甚少,认为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并不是犯罪最终被判刑。出家前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出家后仍然陪同他人共同去买卖毒品,被判贩卖毒品罪。这两个案例为浙江省林道士容留他人吸毒案和浙江省王道士贩卖毒品案。案情:林道士因法制观念淡薄,故意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2014年4月到5月间在其驾驶的浙j×××××号比亚迪轿车内,容留张某一起吸食冰毒。在警方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了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后有自首表现,判决被告人林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王道士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但不知悔改。
职务侵占罪判决无罪裁判要旨27条 作者:王如僧律师, 1.个体工商户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其他单位”吗?1.1裁判要旨: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应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娱乐中心是个体工商户,不属法律规定的公司和企业;同时《同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没有对“其他单位”作出明确的定义,不应随意对法律进行扩大解释,故娱乐中心也不属于“其他单位”。1.2来源:(2014)临刑初字第331号《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