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具体运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检
文 号:84高检发研2号
发布日期:1984-1-9
执行日期:1984-1-9
失效日期:2002-02-25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开展以来,各地检察机关提出了一些有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后,现对这些问题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80)人大常委会字第10号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文 号:80法办字第10号
发布日期:1980-3-11
执行日期:1980-3-11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现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80)人大常委会字第10号通知转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84法刑字第1号
发布日期:1984-4-9
执行日期:1984-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
自1983年8月集中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以来,死刑备案材料剧增,各地报送的材料份数很不统一,为了确保死刑备案材料的完整、统一,现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