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63法研字第22号
发布日期:1963-2-25
执行日期:1963-2-25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2)法刑字第219号请示已收阅。你们提出3个问题,其中的第一、第三两个问题,最近即另有统一答复。对于第二个问题,现答复如下: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63法研字第22号
发布日期:1963-2-25
执行日期:1963-2-25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2)法刑字第219号请示已收阅。你们提出3个问题,其中的第一、第三两个问题,最近即另有统一答复。对于第二个问题,现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