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90-11-13
执行日期:1990-11-13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法研(1990)13号《关于上诉审认为原审将反革命罪错定为普通刑事犯罪的案件在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90-11-13
执行日期:1990-11-13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法研(1990)13号《关于上诉审认为原审将反革命罪错定为普通刑事犯罪的案件在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90-11-25
执行日期:1990-11-2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0)粤法刑一文字第19号《关于是否允许不上诉的被告人委托律师作第二审辩护问题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外交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发布日期:1992-7-31
执行日期:1992-7-31
兹对违法犯罪的外国人强制出境的执行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强制出境的外国人,均按本规定执行: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92-8-1
执行日期:1992-8-1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法刑二字〔1991〕第76号《关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刑事案件可否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92-10-17
执行日期:1992-10-1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2〕157号《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部分发回重审,刑事部分指令再审,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