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89高检会研字第14号
发布日期:1989-9-14
执行日期:1989-9-14
失效日期:20020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89高检会研字第14号
发布日期:1989-9-14
执行日期:1989-9-14
失效日期:20020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发文单位: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
文 号:89高检会监字第7号
发布日期:1989-8-30
执行日期:1989-8-30
失效日期:20020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89-8-16
执行日期:1989-8-16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研〔1989〕35号《关于重婚案件的被告人长期外逃法院能否中止审理和是否受追诉时效限制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发文单位:最高法、 最高检
文 号:89高检会研字第12号
发布日期:1989-9-7
执行日期:1989-9-7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89-9-30
执行日期:1989-9-30
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你院(1989)法呈字第8号《关于如何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