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司法部、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文 号:司法[1990]070号
发布日期:1990-3-29
执行日期:1990-7-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
发文单位:司法部、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文 号:司法[1990]070号
发布日期:1990-3-29
执行日期:1990-7-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90-6-5
执行日期:1990-6-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在第二审审理期间的刑事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打伤同室在押人犯和管教干部后脱逃,审判期限届满前仍未将其捕获归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可否裁定同时宣告中止审理和撤销原判的请示收悉。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高检发监字]1992]1号
发布日期:1992-3-2
执行日期:1992-3-2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冀检监字(1991)23号《关于监管改造场所管教干警强奸女犯受案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得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同意,现答复如下: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92-1-27
执行日期:1992-1-27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赣法(申)发〔1990〕5号《关于对共同犯罪案件中已死亡的原审被告人定罪量刑确有错误是再审具体改判还是以裁定形式终结再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