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释[2001]9号
发布日期:2001-4-4
执行日期:2001-4-12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 审 判
第四章 简易程序
第五章 执 行
第一章 总 则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释[2001]9号
发布日期:2001-4-4
执行日期:2001-4-12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 审 判
第四章 简易程序
第五章 执 行
第一章 总 则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高检发监字[2001]1号
发布日期:2001-1-20
执行日期:2001-1-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高检发监字[2001]2号
发布日期:2001-1-21
执行日期:2001-1-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