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徇私而渎职的犯罪中,往往存在受贿等相关情节,对此在处罚上存在一罪与数罪之争。如何确立具有这些情节之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司法实践中十分重要的问题。作者认为受贿后徇私舞弊原则上应当数罪并罚。
渎职罪中,相当多的罪名牵涉到情节加重犯、牵连犯等情形,认定中存在相当困难,有必要加以研究。
如何区别徇私舞弊中的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徇私舞弊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构成情节加重犯。
渎职罪中,相当多的罪名牵涉到情节加重犯、牵连犯等情形,认定中存在相当困难,有必要加以研究。
如何区别徇私舞弊中的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徇私舞弊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构成情节加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