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原公诉机关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某甲,无业。因本案于2012年8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1日被取保候审。2013年4月22日被逮捕。2013年4月28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仲博,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某乙,无业。因本案于2012年8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取保候审。2013年4月22日被逮捕,2013年10月14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卢小毛,江苏中盟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某丙,无业。因本案于2012年9月13日被取保候审。附带民事诉讼被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某,居民。
骗取担保获取银行贷款构成合同诈骗罪
【内容提要】对于行为人骗取担保获取金融机构贷款的情形,应该按照实际案情判断行为人非法占有的具体目的,并确定两种行为的属性及相互关系。若行为人具有骗取担保与骗取贷款的概括故意,且金融机构可通过行使担保物权进行权利救济,最终受损系担保人的情形,可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担保人财产的目的,从而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案号一审:(2013)浙杭刑初字第2号二审:(2013)浙刑二终字第44号 【案情】
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卢有来,原系浙江万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公司)法定代表人。
□案号一审:(2013)浙杭刑初字第2号二审:(2013)浙刑二终字第44号 【案情】
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卢有来,原系浙江万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公司)法定代表人。
无罪判决087|刘某、杜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二审宣告无罪判决书
当事人信息抗诉机关河北省滦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某,中共党员,昌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因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于2010年3月31日被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1年7月21日经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年7月23日由滦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8月4日经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安伟华,河北碣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康松,河北权智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杜某,中共党员,昌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助理审判员。
单位犯罪与他罪责任主体竞合的审理思路
笔者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刑事案件审理中,由于单位犯罪不仅要对单位进行处罚,也要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有时还包括其他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成为受贿罪、挪用资金罪等特殊犯罪主体时,就会出现单位犯罪与他罪在责任主体这一疆域出现竞合的情况。单位犯罪与他罪犯罪责任主体竞合,导致了单位犯罪与他罪非一并提起公诉时的审理尴尬:是否应合并审理。
一、单位犯罪与他罪责任主体竞合的审理困境
1、是否合并审理不明确
一、单位犯罪与他罪责任主体竞合的审理困境
1、是否合并审理不明确
单位贿赂犯罪的立法检视与改进
【内容提要】单位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共同组成了狭义的单位贿赂犯罪是立法进步。狭义的单位贿赂犯罪罪名体系遵循“自然人”和“单位”组成的“二元立法结构”。狭义的单位贿赂犯罪立法具有过度依赖“二元立法结构”的单一倾向,以至出现立法体系的交错,导致单位贿赂犯罪在刑罚领域区分刑罚幅度并不均衡。应从罪状和法定刑两方面改进单位贿赂犯罪的罪名体系。
甘肃一法官因强制执行未生效调解书被判滥用职权罪
当事人信息抗诉机关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人汤增国。因涉嫌滥用职权罪,2005年8月26日由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山丹县人民法院于同年11月18日决定取保候审。辩护人刘兵,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人冯志礼。因涉嫌滥用职权罪,2005年8月26日由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山丹县人民法院于同年11月18日决定取保候审。辩护人王寅秋,甘肃省甘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审理经过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由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汤增国、冯志礼犯滥用职权罪一案,于2006年1月18日作出(2005)山刑初字第79号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