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安全需求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放在第一位。而如何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寻找确定的安全,本身就充满了变数。刑事合规,就像寻找安全的一根救命稻草。
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的上诉权不能被剥夺
认罪认罚案件中所谓的“协商”在实践中演变成了犯罪嫌疑人要么接受,要么拒绝的“通知”;要么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要么常常被威胁如果不接受,到了法院就要加重量刑的结果;大量的轻刑冤假错案正在不断累积。作为一项新兴制度,即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无法忽略其适用过程中暴露的一些争议。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辩护要点与刑事合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将会成为税务稽查和涉税犯罪惩治的重点。企业应当重视对财务税务环节的合规建设,避免刑事风险的发生。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调整不能违背程序正义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之后,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一切从简,法庭上只说了句愿意认罪认罚,庭也开完了,突然加重被告人的量刑,从重判处,如何是好?如果你是被告人,你会是什么感受?被骗了?屈辱?愤怒?恶心?报复心?估计都会有。
说好的相互信任呢?作为辩护人,我们可是遇到了好几次了。当然,所谓信任本来就是骗人的,真有信任,还要什么程序啊?
认罪认罚制度是效率高了,但是,不应该强调效率而抛弃了公正原则。效率解决不了问题,而是遮盖问题,以当事人自己认罪为由假装认为案件的结果是公平正义的,是没错了的。因为你看,他自己都当庭认罪了。这是一种自我催眠的假象。当事人往往被恐吓屈服的,而不是发自内心的认可程序正义的结果。这和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没什么区别,都是以当事人自己认罪为由,假装案件没有判错。
就这个事,我们想写篇文章,讲讲道理。
美国出口管制系列——美国出口管制体系框架实操解读
《出口管理条例》(EAR)《2018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根据ECRA和EAR的规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还包括被列入“黑名单”,这是对企业最严重的打击,必须极力避免。
从“唐山案”看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的司法认定
近日,唐山案在网上引发热议。鉴于当前唐山案尚处于侦查阶段,出于对侦查机关调查事实的尊重,本文并不过多探讨本案的事实问题,而就以本案为代表的一系列“随意殴打型”案件,在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之间应当如何把握和抉择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未来在司法实务中办理此类案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