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高检发研字[2000]6号
发布日期:2000-2-21
执行日期:2000-2-2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如何表述问题的批复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的通知[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高检发释字[1997]1号
发布日期:1997-1-30
执行日期:1997-1-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月15日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刑罚已执行完毕,由于发现新的证据,又因同一事实被以新的罪名重新起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进行审理等问题的答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2002-7-31
执行日期:2002-7-31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1]皖刑终字第610号《关于对刑罚已执行完毕的罪犯,又因同一案件被以新的罪名重新起诉,应适用何种程序进行审理及原服完的刑期在新刑罚中如何计算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公安部
文 号:公通字[2000]30号
发布日期:2000-3-31
执行日期:2000-3-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