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办研字第14号
发布日期:1978-7-11
执行日期:1978-7-11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辽法字〔1978〕20号请示已收阅。关于罪犯在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期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的问题,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收容审查日期可以折抵刑期。至于折抵办法,应以收容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此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办研字第14号
发布日期:1978-7-11
执行日期:1978-7-11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辽法字〔1978〕20号请示已收阅。关于罪犯在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期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的问题,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收容审查日期可以折抵刑期。至于折抵办法,应以收容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此复。
发文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1984-9-26
执行日期:1984-9-26
生效日期:1997-12-22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78-11-17
执行日期:1978-11-17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豫法办字〔1978〕第25号请示已收阅。关于罪犯马长青、朱荣权保外候审期间是否折抵刑期的问题,我们同意你们提出的处理意见,对马、朱二犯保外候审的日期不予折抵刑期。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