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判处机关管制的被告工资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57-5-16

执行日期:1957-5-16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4月15日〔57〕高法办字第14号报告收悉。关于被判处机关管制的被告的工资问题,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即:被判处机关管制的被告,在管制期间,不叙职位,其工资问题,应当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其所担负的工作,给以相应的工资。

阅读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徒刑监外执行的罪犯工资待遇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57-6-18

执行日期:1957-6-18

黑龙江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3月1日法办字第103号请示你院本年5月7日(57)研字第17号报告收悉。关于判处徒刑监外执行(包括交原工作单位执行)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如何确定问题,我们认为,不应适用同工同酬的原则,而应比一般职工为低,至于究竟应低多少,目前尚不能统一规定,可由原工作单位按具体情况斟酌决定。

阅读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当事人和辩护人阅卷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57-7-2

执行日期:1957-7-2

 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今年5月9日〔57〕法研字第77号请示报告收悉。兹提出以下意见,请考虑。

  (一)被告人和他的辩护人(包括律师)阅卷的权利,不需要在开庭审理时作为一项诉讼权利来交待。

  (二)关于哪些案卷材料交阅,哪些案卷材料不交阅,我们同意你院所提的第一种作法。

阅读更多

工匠精神    追求卓越专注、专业、精益求精

律师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