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1999年1月,无任何资金的张某为了骗取公司登记,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了盖有中国银行某市支行长城卡转讫章的空白进账单,并假冒某市机械工业物资公司等三家单位的名义,伪造了进账金额分别为2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张某用假进账单骗取审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登记并获准,从而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同年5月至9月,张某以公司名义三次向中国农业银行某市支行申请贷款共计80万元。2001年年底,张某因公司经营亏损,无力偿付到期贷款而潜逃外地,后案发。
分歧意见:此案在诉讼过程中,存在二种不同意见:
分歧意见:此案在诉讼过程中,存在二种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