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刑法关于走私犯罪的规定经历了由单一到系统的发展历程,由1979年刑法中的单一罪名走私罪发展到1997年刑法依据走私对象属性的标准确定走私犯罪的具体罪名,形成类罪名,作为刑法的单独一节,罪名设置更加精确完善,有利于严密刑法法网,适应缉私工作发展的需要。走私犯罪是典型的行政犯,而国家关税的相关行政法规处于经常变化的状态,客观上影响到对走私行为的行政处理乃至刑事认定,因此相关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对走私犯罪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正或细化。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争议问题,有必要予以明确。一、如何确定核定偷逃应缴税额的时间点
无罪判决057|荆爱国被控运输毒品宣告无罪案(侦查人员做局构陷、二审发回重审)
正文(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甘肃省定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1)定中刑初字第66号。
二审裁定书: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甘刑二终字第03号。
重审判决书:甘肃省定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2)定中刑初字第11号。
2.案由:运输毒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定西分院,检察员刘丽亚。
被告人(上诉人):荆爱国,×年×月×日出生,×民族,甘肃省兰州市人,系兰州市龙宇出租车公司汽车司机。因本案于2001年8月17日被逮捕。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甘肃省定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1)定中刑初字第66号。
二审裁定书: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甘刑二终字第03号。
重审判决书:甘肃省定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2)定中刑初字第11号。
2.案由:运输毒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定西分院,检察员刘丽亚。
被告人(上诉人):荆爱国,×年×月×日出生,×民族,甘肃省兰州市人,系兰州市龙宇出租车公司汽车司机。因本案于2001年8月17日被逮捕。
最高院刑事参考案例1051号:对于认定毒品交易上家犯罪事实的证据要求如何把握以及对于毒品来源有证据欠缺的案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正文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依善,男,1971年10月11日出生。2010年10月22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2年12月31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逮捕。 同案被告人施修更,男,1981年4月5日出生。2010年12月23日因犯窝藏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2月18日因涉嫌犯非法持品罪被逮捕。 同案被告人厚金花,女,1979年9月10日出生。2012年12月31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逮捕。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刘依善、厚金花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施修更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害人同意:根据、定位与界限
【内容提要】被害人同意出罪的正当性基础在于由自己决定权导出的法益主体对法益的自由支配,其宪法规范根据在于人权以及人身自由权保障的规定。法益本身与法益持有者的意志不可剥离,被害人同意的体系地位应当统一定位于阻却构成要件该当性。在被害人选择目的性地自我危害时,无论是危害健康抑或生命,均阻断对自我危害行为及其协助行为的不法评价。 【关键词】被害人同意 正当化根据 法益 体系性地位 出罪界限 前言
醉驾案件办理的疑难问题与解决方案
【内容提要】《醉驾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助于缓解“醉驾入刑”后出现的“规则之失”的困局。但是,由于总体基调偏于保守,再加上受到规则创制空间的限制,该司法解释并不能彻底解决当前在办理醉酒驾车案件实践中所遇到的种种难题。为此,应当通过修改法律或者继续出台司法解释,从丰富妨碍酒精检测行为的应对措施、完善醉驾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刑法》第13条的适用方式以及界定缓刑的适用情形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办理醉驾案件规则体系的完善。【关键词】醉驾,司法解释,妨碍酒精检测,缓刑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车行为作为危险驾驶罪的情形之一,纳入到刑法典中进行规制。
经济活动中以停止供货相威胁行为性质之司法认定
笔者认为,判定以停止供货相威胁是否属于强迫交易罪之“威胁”,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应根据强迫交易罪“威胁”之内涵与外延,综合考察停止供货的目的、交易相对方的选择性、停止供货行为与交易之因果关系、“情节严重”的判断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来审慎认定其是否符合强迫交易罪“威胁”之上述内涵与外延,而不能随意扩大“威胁”之内容,将所有以停止供货相威胁行为均任意地认定为强迫交易犯罪。
(一)考察停止供货的目的
(一)考察停止供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