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而思duersi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玉英,女,1969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青海路3号8号楼8单元102号。2005年2月6日因涉嫌犯运输毒品罪被逮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玉英犯运输毒品罪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 2005年1月20日12时许,被告人张玉英从乌市第九中学收发室领取一个从四川省成都市邮寄的邮包时,被公安机关布控民警抓获,当场从包裹内缴获外用白色塑料袋包装内用黄色胶带包装粉末一包。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缴获的白色粉末为毒品海洛因,净重336克。
占有不是财产犯罪的法益
刑法、刑诉讨论【内容提要】占有不是财产犯罪的法益。一方面,占有不是普遍存在于所有财产犯罪中的概念。财产的范围包括物和利益,而占有对象只能是有体物而不能是利益。另一方面,占有也不是盗窃罪的法益。占有仅仅是一个在理论上构建出来的隐性构成要件要素,将其缺乏根据地提升为法益,并以此判断盗窃罪成立与否的做法,混淆了构成要件要素与法益,用实质性的法益思考替代了构成要件检验。破坏占有本身并不必然具有违法性,因而占有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保护对象。关于“被害人”的刑法规定以及关于“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司法解释,只适用于财物所有人而不适用于占有人。承认占有是法益会与刑法对所有权人的保护出现冲突。
最高院刑事审判案例846号---行为人从户外追赶被害人进入户内后实施抢劫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入户抢劫”
刑法、刑诉讨论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长庚,男, 1978年3月6日出生,无业。2011年8月15日因涉嫌犯抢劫罪被逮捕。 江苏省无锡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长庚犯抢劫罪,向无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无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11年8月1日13时许,被告人刘长庚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在无锡市新区硕放街道附近伺机抢劫。后在庵西路17号东侧被害人吴某租住的出租房门外遇见吴某,遂持刀威胁吴某意图劫取财物。吴某因害怕进入出租房内躲避。
盗窃罪若干新疑难问题解析
刑法、刑诉讨论来源:上海高院专题调研(供学习研讨使用)问题一:“普通盗窃”的认定“普通盗窃”即数额较大的盗窃,为盗窃罪的基本行为类型,除了在成罪上要求“数额较大”外,其行为类型特征一般为“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所共有。普通盗窃行为的类型特征主要有:一、对象特征盗窃罪的对象特征至少包括:第一,盗窃罪对象为公私财物,具有经济价值性。第二,盗窃罪对象包括可支配的有体物和无体物。第三,盗窃罪属于转移占有型财产犯罪,其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
最高院刑事审判案例1012号---误将非债务人的财物作为债务人的财物加以盗窃的如何定性
刑法、刑诉讨论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关盛艺,男,1985年9月11日出生。2012年5月9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逮捕。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关盛艺犯盗窃罪,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关盛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辩称其因苏玮拖欠垫付的业务款而到苏玮的物业“13号大院”实施盗窃,属于事出有因,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赵秉志:论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与刑法调整
刑法、刑诉讨论【内容提要】劳动教养制度在我国已经被依法废止,基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与衔接之考量,需要将相关劳动教养事由进行类型化处理,纳入法治轨道。一部分劳动教养事由将会分流到刑法中,这将会导致部分犯罪入罪门槛的调整和保安处分措施的扩大化。针对犯罪圈的调整,我们需要合理择定犯罪化的劳动教养事由,在维持刑法现有犯罪概念内涵不变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入罪门槛,注意刑罚配置的科学性;同时,在现实情况下,可以考虑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将一些亟待解决的劳动教养事由进行保安处分处理。但是基于刑事法治完善的长远考量,需要对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保安处分措施进行系统整理,在刑法典中专章规定保安处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