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研字第21055号
发布日期:1957-10-16
执行日期:1957-10-16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5月30日〔57〕法办字第98号关于学习审判程序总结几个问题的报告及附件均收悉。所提问题中有些须待立法解决。我们除将来件转送起草诉讼法的有关单位供作参考外,观就其中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研字第21055号
发布日期:1957-10-16
执行日期:1957-10-16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5月30日〔57〕法办字第98号关于学习审判程序总结几个问题的报告及附件均收悉。所提问题中有些须待立法解决。我们除将来件转送起草诉讼法的有关单位供作参考外,观就其中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57-10-16
执行日期:1957-10-16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5月30日〔57〕法办字第98号关于学习审判程序总结几个问题的报告及附件均收悉。所提问题中有些须待立法解决。我们除将来件转送起草诉讼法的有关单位供作参考外,现就其中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研字第11603号
发布日期:1957-11-17
执行日期:1957-11-17
黑龙江、河北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司法厅:
你院(厅)本年请示关于被判处徒刑并追缴赃款的犯罪分子,无力退缴赃款。可否易服劳役的问题,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18次会议讨论决定: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57-11-26
执行日期:1957-11-26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今年9月20日〔57〕法督研字第9008号请示收悉。关于伪政权关押的刑事犯,解放后由我们接收关押并仍应判刑人犯刑期的折抵问题,经我们研究,同意你院意见,即判决前的羁押日数一般可以一日折抵徒刑一日,包括伪政权关押日数在内。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