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几个基层人民法院试行“各级人民法院刑、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57-7-25
执行日期:1957-7-25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
我院于3月间派出四个工作组到河北省正定县、广东省南海县、中山县、福建省晋江县、北京市西单区等基层人民法院。对学习和试行“各级人民法院刑、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以下简称“总结”)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综合通报如下:
一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57-7-25
执行日期:1957-7-25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
我院于3月间派出四个工作组到河北省正定县、广东省南海县、中山县、福建省晋江县、北京市西单区等基层人民法院。对学习和试行“各级人民法院刑、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以下简称“总结”)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综合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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