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复核改判问题的指示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
发布日期:1952-8-1
执行日期:1952-8-1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管制期间计算问题的意见的函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文 号:法刑书字第3325号
发布日期:1952-8-21
执行日期:1952-8-21
运城镇人民政府司法科: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
发布日期:1952-8-1
执行日期:1952-8-1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文 号:法刑书字第3325号
发布日期:1952-8-21
执行日期:1952-8-21
运城镇人民政府司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