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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中,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共同被害人或者部分共同被告人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是否应当通知共同诉讼的其他当事人参加诉讼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粤高法[2000]195号

发布日期:2000-12-8

执行日期:2000-12-8

生效日期:1900-1-1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穗中法[2000]3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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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审理被害人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的批复

发文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粤高法[2000]184号

发布日期:2000-12-8

执行日期:2000-12-8

生效日期:1900-1-1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如何审理被害人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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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00-12-22

执行日期:2000-12-22

  最高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

  一、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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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释[2000]47号

发布日期:2000-12-13

执行日期:2000-12-19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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