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发文单位:公安部
发布日期:1987-3-18
执行日期:1987-3-18
失效日期:1998-5-14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立案、破案、销案
第四章 强制措施和羁押
第一节 拘 传
第二节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第三节 拘 留
第四节 逮 捕
第五节 羁 押
发文单位:公安部
发布日期:1987-3-18
执行日期:1987-3-18
失效日期:1998-5-14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立案、破案、销案
第四章 强制措施和羁押
第一节 拘 传
第二节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第三节 拘 留
第四节 逮 捕
第五节 羁 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