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发文单位:公安部
发布日期:1987-3-18
执行日期:1987-3-18
失效日期:1998-5-14
第一章 通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立案、破案、销案
第四章 强制措施和羁押
第一节 拘 传
第二节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第三节 拘 留
第四节 逮 捕
第五节 羁 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申诉的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可否委托近亲属担任代理人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研复[1987]41号
发布日期:1987-10-12
执行日期:1987-10-1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法研〔1987〕字第13号《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可否委托近亲属担任代理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