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门头沟法院共受理了7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判处罪犯7人。经过调研发现该类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所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均为口服性保健品。7起案件涉案有毒、有害食品达20余种600余盒,经鉴定均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或他达拉非成分。
二是被告人多为外地流动人员。7起案件中有5名被告人均为外地户籍暂住本区的流动人员,文化水平从小学到初中不等,均为农民,没有固定职业,年龄偏大,从40岁到60岁不等,其中有3名被告人为女性。
一是所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均为口服性保健品。7起案件涉案有毒、有害食品达20余种600余盒,经鉴定均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或他达拉非成分。
二是被告人多为外地流动人员。7起案件中有5名被告人均为外地户籍暂住本区的流动人员,文化水平从小学到初中不等,均为农民,没有固定职业,年龄偏大,从40岁到60岁不等,其中有3名被告人为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