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 被告人犯罪后潜逃境外,经其妻子劝说先从国外以信件向公安机关投案,然后主动回国入境时被边防抓获,这种情形能否认定为自首。【案件索引】 一审:福建省福清市(2010)融刑初字第920号【案 情】 公诉机关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杜开义,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0年7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被逮捕。 被告人唐金国,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0年5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2日被逮捕。
18例无罪裁判文书汇编:揭示背后的血与泪
文章整理、汇编者: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马阳杨江苏高院:以进京上访”要挟“政府并索取补偿款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泸州中院两次纠错:以进京上访“要挟”政府并索取钱款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仅有口供并无证据,公安神探推理破案---于奎亮故意杀人无罪判决一案O型血的被告人能射出B型血的精液吗?---徐计彬涉嫌强奸无罪判决一案一条人命价值几何?答:法官考核表上的两分---吴大全故意杀人无罪判决判决一案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隐匿关键证据致使被告人冤获死缓---张振风强奸、抢劫无罪判决一案被控运输一公斤海洛因,被告人因无运输毒品故意终审洗冤脱罪---莫为奇涉嫌运输毒品无罪判决一案嫌疑人血型与死者阴道内残余精液血型一致,能否以此
(争议)在路上撒钉子刺破车胎趁机拿走财物的行为构成何罪?
[案情] 2009年3月20日下午,叶某在一条较为僻静的街道上撒了许多钉子,受害人张某(女)骑车经过时,其车胎被叶某抛撒的钉子给刺破,趁张某下车察看,不注意时,叶某上前将张某放在车篮上的手提袋拿走,包内有手机一部及部分现金,价值3000余元,于是叶某将其占有己有,后叶被抓获。[分歧] 在路上撒钉子刺破车胎趁机拿走财物构成何罪? 第一种意见认为,叶某构成盗窃罪。本案中,叶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故意,客观上,叶某在被害人不注意的情况下“秘密窃取”了张某财物,并将财物占为己有,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叶某构成抢夺罪。
南京法律工作者指导当事人伪造欠条获刑九个月
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邢某,男,1962年2月26日生,汉族。2013年11月13日因涉嫌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10月21日被本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辩护人李为民,江苏秋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曹某,男,1962年2月7日生,汉族,大专文化。2013年11月29日因涉嫌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取保候审。2014年10月21日被本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辩护人陈晓军,江苏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从一例乘客不付车费的案例析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定
【要点提示】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案件在定性上与抢劫极易混淆,要区分某一行为是属于寻衅滋事还是抢劫应当依照犯罪构成要件和“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来把握,从而准确地界定两罪的界限。 【案例索引】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2010)连刑初字第200号【案 情】公诉机关连江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男,连江县人。1996年12月28日因故意犯罪被连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08年8月19日刑满释放。
《人民司法》刊登的案例可以作为裁判依据吗?
当事人信息抗诉机关潞城市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人常某某,男,汉族,高中文化,农民。2013年8月26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原审被告人程某某,男,汉族,大专文化,无业。2013年9月22日因涉嫌犯包庇罪被取保候审。审理经过潞城市人民法院审理潞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常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原审被告人程某某犯包庇罪一案,于2013年12月12日作出(2013)潞刑初字第116号刑事判决。判后,原公诉机关潞城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高铮、高庆翔出庭支持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