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应增设资格刑 admin | 2017-12-19 如何预防和控制职务犯罪人员服刑后故伎重演,重犯新的职务犯罪,这是近年来较为突出的问题。笔者建议对职务犯罪人员增设资格刑处罚,在人民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或者其他刑罚之后,附加限制其在刑满后一定时间内,或者管制、缓刑期间,不得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领导和重要管理型工作,以减少职务犯罪。一、必要性 Continue Reading
浅析撤回起诉的性质 admin | 2017-12-19 在刑事赔偿中在是否依法确认问题上,当前遇到较多的、争论也最大的是检察机关撤诉的问题。一是检查机关是否有权撤诉,二是撤诉或准许撤诉是否是对案件终结性的处理决定,是否是对违法侵权的确认。 Continue Reading
罪刑法定原则中应然性与实然性的冲突 admin | 2017-12-19 【内容摘要】新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正式确立是新中国立法史上的第一次,受传统法律文化、历史条件及立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其中的有些规定并非十分完善。因此,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认识和深入理解以及司法实践中如何最大限度的实现罪刑法定原则,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关键词】 罪刑法定原则 应然性 实然性 冲突 Continue Reading
浅析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admin | 2017-12-19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了招摇撞骗罪的基本犯和情节加重犯两个量刑幅度,但该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就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加以明确规定。如何正确把握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既是审判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对行为人正确量刑。笔者认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依据刑法所确立的罪刑相适应原则认定情节严重,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在具体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Continue Reading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探析 admin | 2017-12-19 证据制度是整个诉讼制度的核心,刑事证据是认识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这种认识应达到何种程度则是我们研究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时所应予解决的问题。所谓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控辩双方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应达到何种程度,才能解决行为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立法上对刑事诉讼应达到的程度所作的概括性规定,此一规定虽然从立法上对证明标准给予了规范化,但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认识却极不一致,主要存在“客观真实说”、“法律真实说”、“两个基本说”之争,其中又以“客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的争论据主导地位。 Continue Reading
议侵占罪中的“他人” admin | 2017-12-19 刑法第270条所说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财物,司法实践中,对这里的“他人”,出现较多争议,主要有二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这里的“他人”指公民个人,即自然人,而不应包括国家或者单位。其理由认为,如果是国家财产和单位集体所有的财产,行为人在受托管理过程中,非法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应以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予以追究,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可的观点。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