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界对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认定,历来争论十分激烈,由此引伸出来的问题也是刑法理论界和司法部门探讨的热门话题。虽然1997年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但刑法界对国家工作人员概念的理解仍存在较大分歧,司法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把握仍然宽严不一。这种现状直接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执法的统一性。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对国家工作人员内涵和外延应严格从刑法的立法精神与本质来理解,以便司法实践中能正确认定。本文限于篇幅,仅对刑法中因“委派”而生的“准国家工作人员”的理解与司法认定进行探讨。一、委派的含义及其构成要件
村委会能否成为滥伐林木罪的犯罪主体
被告人王某、叶某分别是某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2001年7月13日晚,被告人王某召集被告人叶某等村民委员会成员开会,研究将该村所有的两片杨树林砍伐出售,用于清偿本村所欠的债务。会上,与会人员对砍伐出售杨树均没有异议,并决定两片林木总的售价为人民币7000元。次日,被告人叶某联系买主朱某,收取了朱某3500元后,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让朱某砍伐树木115棵,合计30余立方米。
本案对村民委员会能否成为滥伐林木罪的单位犯罪主体发生争议。
本案对村民委员会能否成为滥伐林木罪的单位犯罪主体发生争议。
三人酒后驾乘一车致人伤残,谁赔?
2000年9月10日晚,刘某驾驶于某的农用车一起到饭店与刘某某、于某某等喝酒。中途,于某因家中有事提前离席,并将饭钱交给刘某,让其买单付费。当晚23时左右,刘某、刘某某、于某某醉酒后无证驾乘于某留下的农用车,在沿乡间小路行驶时,与对行的苑某所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致两车损坏,并致苑某及乘车人张某二人伤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万余元。此次事故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属道路交通事故。苑某、张某以刘某、刘某某、于某某、于某四人为共同被告诉诸法院,请求判赔。
放火骗取保险金该当何罪
钟某租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场地开了一家酒店,并为酒店财产投了意外事故保险。后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无力支付租金,被迫关门。为还债,钟某决定放火烧毁酒楼,以骗取高额保险金。一日深夜,钟某将汽油倒在地上后点燃,将酒楼烧毁。钟某放火后在向保险公司索赔中,语言露出破绽,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报案引起案发,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对被告人钟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无异议,但对于钟某构成一罪或数罪,应如何定性,出现意见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钟某在公共场所实施放火,足以使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比较的风险
比较是科学研究中一种常用的方法,法学研究亦然。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追赶型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比较更具有不一般的意义。通过比较,不仅能开阔眼界,启迪思维,进入更广的视域,而且能发掘资源,吸收国外先进经验,为我所用。正因此,在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采用比较的方法,对西方法律制度加以继受或移植,成为一条公认的重要路径。
诈骗罪的几个实务问题
诈骗犯罪是一种多发性犯罪。与其他多发性犯罪如抢劫、盗窃、杀人犯罪相比,诈骗罪在理论上争论较多,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并联系刑法学界的相关论争,试图通过本文,对诈骗罪的几个重大理论问题作一概要介绍,供大家思考。
一、单位犯罪
一、单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