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有关复核后另作判决中的两个问题的函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
发布日期:1952-1-1
执行日期:1952-1-1
川北人民法院:
你院处二研字第601号指复阆中县人民法院“有关复核后另作判决中的两个问题”抄件已收悉。除基本上同意你院意见外,特补充意见两点,希参考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反中被判处机关管制或徒刑缓刑执行机关管制的贪污分子解除和延长管制等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行字第8649号
发布日期:1953-11-9
执行日期:1953-11-9
各机关对三反中被判处机关管制与徒刑缓刑执行机关管制的贪污分子期满解除管制、提前解除管制与延长管制等问题,提请本院解答的颇多。经与中央有关机关研究,决定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办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