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制作裁判文书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京高法发[1999]311号
发布日期:1999-8-30
执行日期:1999-8-30
生效日期:1900-1-1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高检发研字[1999]12号
发布日期:1999-9-10
执行日期:1999-9-10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川检发研〔1999〕20号《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死刑案件指定辩护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
文 号:粤高法发[1999]34号
发布日期:1999-9-10
执行日期:1999-9-10
生效日期:1900-1-1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市、县(区)司法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四百零七条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检发研字[1999]9号
发布日期:1999-9-21
执行日期:1999-9-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为规范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分工,现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四百零七条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