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提审时应适用何种程序问题的答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94-3-4

执行日期:1994-3-4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明传〔1994〕5号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决定提审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阅读更多

工匠精神    追求卓越专注、专业、精益求精

律师文集